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,它的创设、范围、行使、保护等均需以法律规定为前提。
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法治化是保障。
2020年11月30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,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表重要讲话,特别强调了法治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,指出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,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保障,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。
为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,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,我国从2009年开始,将每年的4月20日至26日设立为“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”。图为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公益海报。
新中国成立之初,我国就通过知识产权立法启动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。1978年,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,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逐步走上正规化道路,先后于1982年制定了商标法,1984年制定了专利法,1990年制定了著作权法。
这三部知识产权领域重要法律的制定和实施,构建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,为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,具有里程碑意义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立足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实践,顺应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新趋势,满足建设创新型国家新需求,多次修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,发挥立法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规范、引领、推动和保障作用。
2013年修改商标法,扩大受保护的商标标志范围,明确可以申请注册声音商标;主动加压,对商标申请、异议、无效宣告、撤销的审查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,促进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。
2014年和2020年,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作出决定,授权在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海南设立知识产权法院,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,提高知识产权审判水平。
2018年,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决定,优化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,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。
2019年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,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范围规定,细化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类型。
2020年修改专利法,明确局部外观设计受法律保护;完善职务发明制度,国家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的规定,鼓励专利权人向社会开放专利权,促进供需对接和专利实施,更好实现专利价值;完善政府专利信息公共服务规定。
2020年修改著作权法,对作品类型作出开放性规定,为将来可能出现的新类型留出空间。
修改后的专利法、商标法、著作权法对侵权行为规定了一至五倍的惩罚性赔偿;将法定赔偿数额上限提高到五百万元;为解决“举证难”问题,明确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、资料等,不提供的将承担不利后果,等等。
图为2020年“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”主题为“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”的宣传海报。
经过不断努力,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内容不断丰富,体系不断健全,保护力度不断加大,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,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,对激励创新、打造品牌、规范市场秩序、扩大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《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》显示,中国在全球创新指数中排名第14位,2012年以来累计提升21位,是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,专利、商标申请量等指标位列全球第一。(学而时习)